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胜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胜府办函〔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4〕3号)精神,为加强武胜县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普查活动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胜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武胜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安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 波 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世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澜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县文物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 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冉 洪 县发展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春霞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刘 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正科级干部
龙 勋 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副局长
陈 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田 莉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曹 然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凤莲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唐光辉 县水务局副局长
顾 凡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
刘 伟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陈 悦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刘 科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龚 玮 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中心副主任
罗应梅 县文化中心副主任
谭 琴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童 云 武胜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书记
各乡镇乡(镇)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陈澜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职务发生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