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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胜县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 (修订)》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4- 02- 22 11: 50浏览次数:

问:对于投资额不大的工业项目适用于本政策吗?

答:本政策对适用项目投资大小没有明确要求,但要求购地自建项目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及以上;租赁厂房项目需年产值2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问:该优惠政策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本政策主要包含项目用地支持、基础设施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经济贡献奖励、生产要素补贴、设备补贴、租用厂房项目补贴、盘活闲置资产奖励、人才激励支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奖励、引入知名品牌奖励、总部企业奖励、金融扶持奖励、外商直接投资(FDI)奖励、社会引资人奖励等方面,针对工业项目招引、用地、证照办理、修建、设备采购、投产运营等全方位扶持。

问:该优惠政策有效期是多久?

答:本政策自2024年 月 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问:在该政策生效之前签约的工业项目可适用于新政策吗?武胜现有企业再次投资可适用于该政策吗?

答:已签约的项目按照签约之时的政策执行。全县存量企业新增用地、租赁厂房新增项目,参照本政策执行。

问:投资项目符合本政策的同时也符合武胜县同一事项的其他政策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可以。按照就高且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问:企业如何申请该政策兑现?

答:项目达到本政策兑现申请条件后可在每季度首月上旬向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户经开区外的企业,由经信局负责)提出政策兑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相关申请在有关部门按流程审核,并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兑现。


相关文件:武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胜县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十条(修订)》的通知

信息来源: 武胜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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