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武胜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现就《武胜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广市财农〔2023〕242号)文件精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发挥项目效益,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市财农〔2021〕936号)等文件规定,拟定了《武胜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并按程序送审。
二、制定过程
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武胜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县级部门、乡镇意见后,经十八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3个部分,主要是资金来源、资金项目安排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一部分明确了资金来源
此次市级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第二部分安排了具体项目
安排市级衔接资金400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行动,主要是公路桥建设、修建便民路、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补短等4个项目;安排市级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主要是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展销配套等2个项目。
该批资金项目,纳入2023年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第三部分明确了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三是规范项目管理。
武胜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