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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胜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4- 20 11: 19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武胜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0



武胜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6号)精神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到2023年,构建起广泛收集、科学研判、及时发现、精准溯源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问题管控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公众参与

1.拓展线索来源。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等平台作用,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认真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保障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加强信息公开。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栏,推进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应急信访、自行监测、边督边改等信息公开。强化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及时公开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督促排污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

3.完善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分类施策,实现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使监测监控技术成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推进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空气、水质自动站对全县环境空气、地表水开展常态化监控、分析、预警,探索建立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点位,利用激光走航设备对秋冬季节颗粒物、春夏季节挥发性有机物开展监控和分析,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增加重金属、有机物、富营养化等自动监测设施,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配置,补齐硬件短板,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基本建成要素齐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5.强化固体(危险)废物全程管控。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智能监控手段,实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施危险废物全程跟踪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通过大数据分析、网格巡查、路网监控、卡点排查等手段,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监管。逐步规范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降低环境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6.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建设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数据整合共享与业务协同。建设数据资源目录,提供导航式的数据查询服务,围绕排污许可证整合关联固定污染源相关的所有数据。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环境质量、污染监控、举报投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资源关联分析,实施监控信息分级分类预警管理,实现“互联网+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大数据中心)

7.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落实执法装备配备,补齐硬件短板,确保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按标准配备应急执法(特种)车辆、无人机、快检设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协同联动

8.落实现场巡查机制。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原则,依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加强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乡镇履行职权能力。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环保网格融入综治网格,落实保障资金,形成全域覆盖、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以及工作提示约谈通报等制度,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河长办)

9.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完善部门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调查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对适用行政拘留、刑事犯罪的案件分类处置,及早介入,提高行政效率;深化行刑衔接,定期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议定重大环境问题、法律争议、实践难点,协同开展调研,对重大案件实施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形成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

10.加强区域联动执法。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加强与重庆市合川区执法联动,常态化开展跨界区域联合检查执法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执法计划共商、进度同步、标准统一为重点,互通信息,互认结果,对跨界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全覆盖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能力。(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四)提升监管效能

11.完善机制提升效率。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科学评估污染源环境风险,动态调整污染源名录库,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测管协同,实现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全覆盖。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2.推动暗查暗访常态化。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常态化开展,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移交问题清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绩效办、县生态环境局)

13.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污染源排查、环境监测、自动监控及防治设施运行评估、鉴定等服务,加强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建设生态环境执法人才智库,邀请专家、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咨询。(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三、组织保障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环境风险持续处于高位的乡镇或行业领域,实行跟踪问效和定点帮扶。

(六)提升保障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监测监控和执法装备配备资金保障力度,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探索建立网格员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网格员履职主动性。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实施褒奖激励、容错纠错制度,调动发现问题积极性。

(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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