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武胜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方式,合理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形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岗位数量
2022年,全县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00个(附件1)。主要用于乡村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的日常清扫、保洁、维护,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监督,巡查督促院落和农户的日常清洁卫生维护等工作。
三、安置对象
2022年,各乡镇按照分解的任务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上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退捕渔民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对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应及时退出,杜绝“人岗不符”“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四、使用年限
各用人单位应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
五、岗位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安置程序、使用管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资金来源等按照《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环卫保洁村级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武胜府办发〔2019〕5号)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岗位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把使用关。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健全相关台账,统筹分派安排,确保每一个社(组)都有环卫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的日常清扫、保洁、维护,对不符合上岗条件人员予以及时清退。各行政村负责本村上岗人员的统一管理和使用,依据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对上岗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县人社局要加强对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二)严格审核考核。各行政村要严格按规定确定上岗人员并上报乡镇审核,各乡镇汇总填写《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县就业局备案。各乡镇和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武胜县环卫保洁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一月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对有人员变动的,各乡镇应及时填写《武胜县XX镇(乡)乡村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表》(附件3)报县就业局备案。
(三)规范资金拨付。各行政村每月填报《武胜县XX镇(乡)XX村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4),考核结果在行政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送乡镇。各乡镇按月将经考核合格的上岗人员录入“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首次上岗人员先要录入广安市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同时向县就业局报送《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5)。县就业局审核无误后,每月将县级承担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部分(300元/人/月)打卡直发到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中。
(四)严肃责任追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应对各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管,各乡镇、行政村要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虚报冒领补贴、“吃空响”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对疏于管理、流于形式、敷衍塞责、隐瞒问题不报、骗取套取岗位补贴,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武胜县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数量分配表
2.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3.武胜县XX镇(乡)乡村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表
4.武胜县XX镇(乡)XX村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补贴资金申报表
5.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补贴资金申报表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武胜县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数量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2022年村岗数 | 序号 | 乡镇名称 | 2022年村岗数 |
1 | 沿口镇 | 180 | 13 | 礼安镇 | 50 |
2 | 烈面镇 | 177 | 14 | 龙女镇 | 120 |
3 | 赛马镇 | 180 | 15 | 猛山乡 | 85 |
4 | 万善镇 | 130 | 16 | 鸣钟镇 | 90 |
5 | 街子镇 | 183 | 17 | 清平镇 | 110 |
6 | 乐善镇 | 161 | 18 | 三溪镇 | 90 |
7 | 万隆镇 | 112 | 19 | 胜利镇 | 130 |
8 | 飞龙镇 | 135 | 20 | 石盘镇 | 73 |
9 | 宝箴塞镇 | 111 | 21 | 双星乡 | 80 |
10 | 鼓匠乡 | 70 | 22 | 真静乡 | 53 |
11 | 华封镇 | 80 | 23 | 中心镇 | 120 |
12 | 金牛镇 | 80 | 合计 | 2600 |
附件2
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乡镇(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上岗年月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镇(乡)长签字: 填报人签字:
注:1.人员类别是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退捕渔民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
2.本表一式二份,县、镇(乡)各1份,由乡镇填写后报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备案。
附件3
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表
乡镇(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变动月份 | 变动原因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增加 | 减少 | ||||||||||
镇(乡)长签字: 填报人签字:
注:1.人员类别是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退捕渔民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
2.次月有人员变动时填报此表,报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备案。
附件4
武胜县XX镇(乡)XX村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
补贴资金申报表
村(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上岗人员基本情况 | 岗位名称 | 考核月份 | 履职情况 | 考核得分 | 补贴金额(元)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正常履职 | 不能正常履职 | 不能履职 | |||||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二份,镇(乡)、村各1份。
附件5
武胜县XX镇(乡)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考核及补贴资金申报表
考核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上岗人员基本情况 | 岗位名称 | 考核月份 | 履职情况 | 考核得分 | 补贴金额(元)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正常履职 | 不能正常履职 | 不能履职 | |||||
镇(乡)长签字: 填报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二份,镇(乡)、县就业局各1份。